受委托,我公司對位于十堰市人民北路18號一樓商業(yè)門面公開招租,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情況:
位 置 |
面 積 (㎡) |
掛牌價 (萬元/年) |
競租保證金 (萬元) |
租期 |
十堰市人民北路18號一樓 |
22.9 |
4.2 |
1.3 |
3年 |
二、公告期限: 自2023月7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26日止。
三、承租條件:
1、意向承租方報名時應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不成交全額無息退還)。
2、競租成功后應按照范本內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范本詳見本公告附件。
3、招租標的原租賃合同即將到期,若最終承租方非原承租戶,出租方將協(xié)助辦理清退事宜,但最終承租方須承擔延期交付的風險。
4、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戶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四、競租須知:
1、每標的競租以掛牌價為依據(jù)。競租方在標的掛牌價基礎上,按照網(wǎng)絡競價系統(tǒng)規(guī)定的加價幅度報價,價高者得。
2、承租方須在競租成功后2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機構支付首年租金,并持成交確認書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向出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辦理房屋交付等事項。
3、競租保證金:
(1)意向承租人參加競租未成功的,競租保證金于2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原賬戶。
(2)意向承租方競租成功,競租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充抵首年租金,多退少補。
(3)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將被取消競租資格的情形:意向競租方交納競租保證金后不參加競租的;意向承租方競租成功后,不簽訂《成交價格確認書》的;意向承租方成交后未按時支付首年租金的。
4、本次租賃均以現(xiàn)狀招租,出租標的實際移交面積與公告中公示面積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面積為準。
五、報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請于2023年7月26日17:00時前將競租保證金匯入我公司指定帳戶(以銀行到賬為準),并持有效證件到我公司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取得競租資格,逾期不予辦理。本次招租采取網(wǎng)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價高者得。
收款戶名: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十堰產(chǎn)權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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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光谷聯(lián)合產(chǎn)權交易所十堰產(chǎn)權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