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對位于十堰市茅箭區(qū)二堰街辦人民南路21號1幢(1-8)-1,茅箭區(qū)二堰街辦人民南路22號3幢1-1的房屋進行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情況:
編號 |
房屋位置 |
租賃面積 |
競租保證金 |
租賃期限 |
掛牌價(元/㎡.月) |
業(yè)態(tài)要求 |
標的1 |
人民南路21號1幢(1-8)-1 |
1352.24㎡ |
15萬元 |
3年 |
33 |
非銀行、保險及保險中介機構 |
標的2 |
人民南路22號3幢1-1 |
555.97㎡ |
5萬元 |
3年 |
25 |
非銀行、保險及保險中介機構 |
標的坐落于十堰市茅箭區(qū)二堰街辦人民南路,周圍有十堰市太和醫(yī)院、東風商用車公司(十堰直銷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三堰支行、十堰中心客運站等單位,地理位置佳,交通便利。
標的1為混合結構辦公用房,總層數8層,建成于1991年,建筑面積1352.24㎡,每層面積約170㎡,室外鋪貼為外墻磚,內墻面為乳膠漆粉刷;地面鋪設地板磚,水電齊全,可用作公司辦公、培訓機構等。
標的2位于銀監(jiān)大廈一樓,建成年代為2009年,距離人民南路數百米,可用作倉庫、商店、快遞驛站等。
二、公告期限:自2022年4月2日起至2022年4月18日止。
三、承租條件:
1、兩標的均按現狀整體招租,可整租后再分租。
2、意向承租方須交納對應標的競租保證金(不成交全額無息退還),企業(yè)法人、自然人報名均可。
3、承租方須在競租成功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范本詳見我公司網站公示),并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支付首期12個月租金。
4、承租方競租成功并按約定交納首期租金后,競租保證金扣除交易費用后原賬號返還。承租方不支付首期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賃合同履行約定,將被取消承租資格,競租保證金不予返還,該標的擇期重新掛牌競租。意向競租方繳納競租保證金后不參加競租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5、禁止從事銀行、保險等金融服務類項目,禁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yè)。
四、報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請于2022年4月18日17:00時前將競租保證金匯入我公司指定帳戶(以銀行到賬為準),并持有效證件到我公司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取得競租資格,逾期不予辦理。公告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按掛牌價直接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含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十堰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學城支行
賬號:567758397138
地址:十堰市天津路27號建科大廈12樓
聯系電話:0719-8615513
聯系人:李女士
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十堰產權交易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日
附件:/upload/20220402/6247c09fd242c.doc房屋租賃合同
標一:人民南路21號1幢(1-8)-1
標二:人民南路22號3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