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十堰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對位于十堰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空港產業(yè)園小康三路兩宗國有建設用地三年租賃使用權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招租的土地北側緊鄰綜合管廓分控中心,西側靠近空地,東側靠近小康三路,距機場大道與小康三路交匯處約500米。其中:標的1土地面積22506.78㎡(約33.76畝),地類用途為商服用地;標的2土地面積33333.5㎡(約50畝),地類用途為城鎮(zhèn)住宅、商服用地。招租對象為臨時倉儲物流等臨時用地性質的產業(yè),租賃期限三年。若租賃期間遇招商引資、開發(fā)建設等政府原因需征用地塊的,承租方應在接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0日內無條件全部清場。
二、標的掛牌價:
標的1:8.1萬元/年,約2399.29元/畝/年(不含稅);
標的2:5.2萬元/年,約1040元/畝/年(不含稅)。
三、公告期限:
自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止。
四、意向承租人資格條件:
1、意向承租人為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xù)的獨立法人企業(yè)(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照),不得在租賃地塊經營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特殊要求的易燃、易爆、易腐、有毒等物品的倉儲。
2、意向承租人報名時須繳納5萬元競租保證金,若競租不成功三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競租成功則競租保證金轉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意向承租人繳納競租保證金后不參加競租的,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3、出租方需要對出租地塊進行商業(yè)開發(fā)時,承租方應無條件退出出租地塊,已交租金按照雙方簽訂的《場地租賃協議》據實結算。
4、特別說明:標的2前期投入土地平整費用為230480元,出租方要求承租人在簽訂《場地租賃協議》前,向出租方支付該項費用。
五、競租須知:
(一)承租人須在競租成功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人簽訂《場地租賃協議》(協議范本詳見我公司網站公告附件,),并在協議簽訂后10日內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第一個年度期滿前后一個月內繳納第二個年度的場地租金,以此類推。
(二)租賃期內,承租人如轉租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三)租期屆滿,同等條件下,承租人可優(yōu)先續(xù)租。承租人期滿退場時,在土地上投資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自然歸屬于出租人。
(四)承租人如不按期支付首年租金和交易服務費,將被取消承租資格,競租保證金不予返還。
(五)承租人可以根據經營需要對土地狀態(tài)進行一定的改造,但改造前必須將改造方案報出租人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
六、報名及交易方式:
意向承租人請于2021年7月30日17:00時前將競租保證金匯入我公司指定帳戶(以銀行到賬為準),并持有效證件到我公司辦理報名登記手續(xù),取得競租資格,逾期不予辦理。公告期滿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則按掛牌價直接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含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則采取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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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